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局长信箱

关于商品楼车位收费

发表单位:发表时间:2017-05-05[打印][关闭]
 姓名: 陈小姐  性 别:
 工作单位:
 邮件地址: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主题: 关于商品楼车位收费
 内容: 伦教现时的商品楼出租车位费用有没有一个规定?还是由开发商自行决定价格。 伦教某小区收费/月410元(月租360+50元管理费),但是如果在车场内有丢失物品,不作补偿。有这种说法吗?
 回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车位出租费没有纳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该收费由经营主体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并实行明码标价或事先告知,由消费者自由选择。具体可咨询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回复时间: 2017-05-18 10: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