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阿欣 | 性 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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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是否有乱收费 | ||
内容: | 前段时间去佛山市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转移的手续,该单位多收了一个两百块钱的调转费,询问收费原因说是要帮我邮寄档案,但我有两个朋友同时在其他地方办理调转,都没有收这个两百块钱,而且在广州办理的还可以自己拿档案不需要人才市场邮寄,而且在收费时,工作人员收了我的现金,但是行政事业收费不是不让收现金的吗? |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关于佛山市人才市场办理档案转移收费问题的来信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04〕194号)规定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保存人事档案及保留人事关系20元/人·月、代办调动手续200元/人·次。《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169号 )从2013年8月1日起将档案托管费降低为10元/人·月。 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同时规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辞职、辞退人员身份认定、代办集体户入户、集体户管理属公益性服务,不收费;政府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调动时,不能按本文规定收费。 你咨询的档案办理可否由本人拿的问题,建议向人社部门咨询。对于收费问题,你也可提供收费票据复印件等材料,由我局价格举报中心对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跟进。 省物价局制定的相关政策可在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gdpi.gov.cn/pricePolicy.jspx?channelIds=9 | ||
回复时间: | 2014-04-16 15: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