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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物业费

发表单位:发表时间:2014-03-17[打印][关闭]
 姓名: 小人物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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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万科物业费
 内容: 万科缤纷四季二期“早城”物业管理为2.98元,合适吗?
 回复内容: "小人物"网友: 你好,你反映万科缤纷西园物业服务收费事项我局已收悉,因你所留联系电话为空号,所以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按属地管理原则,该楼盘属顺德区管辖,现将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答复转给你,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第十一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按照政府指导价的有关规定执行。确需超过政府指导水平的,应当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目前,我区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包含公共水电费用及电梯电费)。如因楼盘档次较高,提供的服务内容超过《顺德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物业服务收费需超过政府指导价的,物业建设单位可向我局提出单独核定收费标准的申请。 二、2013年11月,万科缤纷西园向我局提出核定物业收费的申请。经核,该小区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超过了《顺德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涵盖的内容,包括紧急情况以短信方式通知客户、每季一次地下管网烟雾消杀、红外报警系统24小时实时滚动监控等。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我局核准万科缤纷西园的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2.98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不含公共水电分摊,不含二次供水费用)。 三、我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控制价,具体标准由开发商与经招标确认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此外,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也会监督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并审核招标合同所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是否与我局批复标准相符。 感谢你对我市物价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随时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 此复。 2014年3月31日
 回复时间: 2014-03-31 15: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