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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聚力系统集成改革 探索项目快审机制

发表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7-08-28【打印】【关闭】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惠州市在充分总结前两轮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惠州市实施投资项目系统集成审批改革建立快审速批机制工作方案(试行)》,把系统集成理念贯穿于改革全过程,通过积极探索集成式审批、信用承诺制等改革措施,促进投资项目实现快审速批落地建设。第三轮改革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改革的系统性,实现对审批审查职能全覆盖。

前两轮改革主要是针对投资项目取得用地后设计报建阶段的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轮改革更加强调对审批职能全流程、全方位的覆盖。一方面,改革范围从设计报建阶段向土地出让阶段延伸,首次将土地出让这一非常重要的审批阶段纳入改革范围,并推动投资项目审批涉及的水务、交通、人防、消防、供电、气象、文化等几乎所有审批部门共同参与改革,实现审批事项改革的全包围,确保改革不留死角。另一方面,流程简化从行政审批类别向技术审查类别拓展。鉴于前两轮改革重点对行政审批时间进行了大幅压减,改革空间已经非常有限,本次改革重点在技术审查领域挖掘精简的空间,共对50项次技术审查进行改革,尤其是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实施提前办结的改革措施,大大缩减了审查时间。

二、强调审批的集成化,工作流程变分散的环节为“集成芯片”。

按照“能并不串、能合不分”的原则,本轮改革更加突出高强度、跨阶段的压缩,充分体现出审批的集成化。一是土地挂牌阶段集成审批,通过合并办理测绘用地和编制红线图、并联办理现场公示和方案审批、下放供地方案审批权限等措施,大幅度压缩、取消相关审批环节,将土地挂牌审批时间从149个工作日压缩到81个工作日,压缩约46%的时间。二是规划报建阶段集成审批,通过并联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方案设计审查、并联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初步设计审查、取消或整合后置共15个审批事项,将设计报建阶段审批和审查时间从130个工作日压缩到46个工作日,压缩约65%的时间。三是突破性地将设计报建阶段整体提前与土地出让阶段衔接,企业获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即可提前进入设计报建阶段,额外再节省约28个工作日,使项目审批审查更加紧凑。最终,社会投资项目从土地出让到开工建设,审批和审查全流程时间从282个工作日(含项目备案时间)改革压缩到99个工作日,压缩约65%的时间。

三、探索信用快审承诺制,守信企业可合法变道超车。

依托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对守信企业推行信用承诺快速审批制度,是本轮改革的一大突破。改革方案提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项目领域(经营性酒店及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除外)多个报建环节对守信企业实施“容缺受理”,打通投资项目审批“快速通道”,从而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变道超车”。信用承诺制主要针对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业主,在设计报建阶段提前办理、设计方案图审查提前办结、初步设计审查提前办结和施工许可证提前核发等4个环节实行,特别是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时,守信企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补交工程预算书等材料,住建部门可提前给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四、依托潼湖生态智慧区,打造审批改革的“特区”。

将潼湖生态智慧区打造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系统集成式改革的“先锋区”和“试验田”,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各领域的改革。探索组建潼湖生态智慧区集成式投资项目审批机构的“制度主板”,负责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集成审批,并依法赋予该审批机构投资项目市级行政审批权限,让“系统集成”与“制度主板”同频共振。放宽快审信用承诺制实施范围,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为我市改革探索提供示范和经验。鼓励该区全方位探索其他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建立更加简便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为全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发挥先锋示范作用。

 

(来源:惠州市发展改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