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365体育投注关于调整佛山市华英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佛发改收〔2017〕1号 2017年1月9日
佛山市华英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佛山市华英学校申请调整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佛华英字〔2016〕11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学杂费:2017年秋季学期起新生13500元/生·学期。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原在校生11250元/生·学期维持不变。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资料及作业本费、体检费。
二、住宿费:全寄宿生1600元/生·学期,半寄宿生550元/生·学期。住宿费包括水电费、宿舍管理费、设施折旧费等。
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公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收费标准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并请按规定办理《收费公示牌》(教育收费)监制变更,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